院属各单位:
学院近期将开展拟报废固定资产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废申请范围
报废是指按有关规定或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各单位占有、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纳入本次申报范围,要求账物相符且符合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二、报废条件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通用设备6年,专用设备10年,家具1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无法使用,且存在安全隐患;
2、技术性能落后、精度低、实验数据不准确,结果达不到教学、科研最低要求,并经鉴定确需淘汰;
3、长期频繁使用,主要部件已磨损老化且无法购到相应配件;
4、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损坏,并经鉴定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
5、修复所需费用超过原固定资产价值一半或接近购新固定资产价值;
6、安全、环保、能耗等标准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使用标准,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又无法改造达标;
7、国家明令公布淘汰的产品。
三、报废处置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各资产领用人对其所用仪器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自查,严格对照报废条件,登录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系统自行提交报废申请。同时,将待报废资产集中放置,以备审查和回收。
2、国资员审批。学院国资员从系统审核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数据,从系统生成并打印《燕山大学资产报废审核单》、《燕山大学家具报废审核单》,为方便资产处置回收,以系为单位生成报废审核单。
3、鉴定小组签字。各实验室主任从院办领取已打印的《燕山大学资产报废审核单》、《燕山大学家具报废审核单》,系里组织三人以上鉴定小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现场审查,填写鉴定小组意见,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报送给国资员。
4、国资员提交审核单。国资员对各单位提交的审核单盖章并从资产管理系统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汇总审核申报数据。
5、学校组织报废回收。对可重复利用的资产进行校内调剂;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进行回收入库;对搬运成本过高或在搬运过程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资产等待批复后现场处置。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本次只报废账物卡相符的设备和家具。(对有账无物等特殊情况的列出清单、标明原因,报送资产处统一处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认真学习文件、把握精神,各实验室主任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3、各领用人从资产管理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实验室与资产处预计将安排在10月下旬进行报废资产的处置回收工作。请大家务必在截止时间内完成系统提交。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