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燕山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三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始启动我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第三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范围为已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或总量控制、经学校评审或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
1.2023年1月及以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能申报本层次岗位最低等级(如正高级四级、副高级七级、中级十级),不能申报晋级,但作为核定岗位基数。
2.各岗位(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人员可直接申请续聘原岗位,满足申报晋级条件的可申请晋级,不得越等级申请。
3.晋级人员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需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二、岗位名称与数量
岗位名称 |
副高 |
中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国家规定岗位 结构比例 |
2:4:4 |
3:4:3 |
核定岗位数量 |
6 |
12 |
12 |
6 |
8 |
7 |
三、基本条件
1.满足《燕山大学第三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根据《燕山大学第三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中《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表》计分范围提供5项业绩成果,合计分值满足:晋升5级不低于10分,晋升6级不低于5分。
四、岗位优先晋级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晋级高一级岗位。
1.截止2025年12月31日,距离退休时间不足5年(包括5年),限使用一次;
2.任现职以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和荣誉称号等,限使用一次;
3.任现职以来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国家级奖项,限使用一次;
4.任现职以来受学校选派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援疆工作中表现优秀,限使用一次;
5.申请六级及五级,5项业绩成果教师满90分或实验员满80分或辅导员满55分或行政满50分;
6.申请九级及八级,5项业绩成果教师满55分或实验员满50分或辅导员满35分或行政满30分。
五、推荐评议
不满足岗位优先晋级条件,达到基本条件的,进入推荐评议环节。按照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年月、五项代表作分值、来校工作年月、年龄等依次排序晋级。
六、填写材料说明
1.现聘岗位等级可对照《岗位及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2026年现行》(附件4)查询本人岗位工资项;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申报晋级,最终结果以审核后的晋级结果为准。
2.提交材料要求:
(1)不算基数人员(管理岗、政工岗)不用填写材料;
(2)申请续聘原岗位(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长聘人员仅需填写申报表的基本信息,成果处空着不填,直接交签字的纸质版(6月5日周五前送至信息馆1号楼304),不用发电子版;
(3)申报岗位优先晋级或推荐评议的人员按照《燕山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个人用表)》(附件5)填写,并提供成果电子版佐证材料,与申报表电子版一起发至学院邮箱,压缩包以“优先晋级或推荐评议x级+姓名”命名在6月5日(周五)前发至学院邮箱renxc@ysu.edu.cn;
(4)申报岗位优先晋级或推荐评议的人员申报表经学院审核并与本人核对无误后再提交签字的纸质版。
3.部分成果认定要求提示:
(1)严格依据学校文件《燕山大学第三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附件所载《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表》计分范围任现职以来提供5项业绩成果计分;
(2)相应岗位条件规定的业绩成果需在任现职以后取得(注:所主持项目开始的时间需在任现职以后),成果最长认定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纵向科研项目认定参照《燕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4)横向科研项目认定参照《燕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类别认定办法(试行)》(附件7)、《燕山大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附件8)并行使用;
(5)论文被检索需提供有效的检索证明,检索分区以中国科学院大类学科分区为准。论文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同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校内只能确认一名教职工使用,且一经确认校内不得变更。2021年12月前发表的论文如未用于评职和申报“燕山学者”,且所有作者(校内教职工)一致签字同意某作者使用(仅限1人使用)(附件9:论文使用权证明),可视作有效申报成果。2022年1月及以后发表的论文归属,以科研系统认领情况为准,仅限科研系统认领人员使用。新引进教师来校之前的成果(且作者中没有校内教职工)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4.其他未尽事宜均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