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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教学周

关于申报第七届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作者:信息学院  发布时间:2009-05-25 00:00  点击量: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做好第七届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2009]7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条例》要求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申报人专业按以下10个学科组进行申报:
1、数理学科;2、力学与机械;3、地球与生物科学;4、化学与化工;5、光电技术与自动化;6、信息工程;7、材料科学;8、农林水牧渔;9、医药食品卫生;10、其他。
三、秦皇岛市将从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及提名奖的评选。
四、申报材料
1、秦皇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三份,申报人所在单位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专家推荐意见表:每位申报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合推荐,三位专家中应有二位是与申报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每位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三份。
3、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项)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申报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必须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著作附样书一部。
4、申报人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应有具体事例(不超过1000字)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三册)。

5、秦皇岛市第七届青年科技奖审批表一式三份(单附)。

以上材料要求一律为A4纸打印。
五、要求
1、已获此项荣誉称号者再次申报时,需要新的成果和业绩,不得重复使用原材料。
2、所需表格请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http://zzb.ysu.edu.cn/main.asp)。
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并于6月12日前将材料报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