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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教学周

关于申报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科学技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1-06-21 00:00  点击量:

各位老师: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严格把关,做好评奖材料的初审工作。
2、本次评奖设研究奖项300项,其中终身成就奖10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90项,三等奖180项。奖项分为成果奖和成就奖。
3、成果奖
(1)参评成果限定在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2)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成就奖
报奖人从事教育科研工作50年以上(含50年),目前仍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在教育理论创新、教育决策服务和教育改革实验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具有学术代表作(如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经典教材等),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获奖证书、领导批示等)。
5、一个人参评同一奖项只限申报一项。成果奖和成就奖可同时兼报。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6、参评成果奖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见附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重点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转化应用证明等)。参评成就奖由个人填写《教育科研终身成就奖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代表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受益方证明、社会影响证明等)。佐证材料可参考《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佐证材料范例(格式)》(见附件)。
7、各学院于7月6日前将申报评奖表3份,匿名活页6份,佐证材料7份和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燕山大学人文社科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单位汇总使用)》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办公室,并通过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可通过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人文社科—成果奖励查阅,链接地址:kjc.ysu.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







附件: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