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老师:
2011年度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自然科学类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
社会科学类分为:重点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1、重点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学风端正。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2、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3、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4、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各学院项目名额分配为:
自然科学类 机械学院 材料学院 电气学院 信息学院 建工学院 环化学院 车辆学院 理学院 经管学院
重点项目 1 2 2 2 1 1 1 1 1
青年基金项目 2 1 3 2 1 1 2 2 1
自筹经费项目 0 0 0 0 2 2 2 3 1
三、项目申报材料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按照申报项目的类别,认真填写《201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通过“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请书电子版。
2、申报自然科学重点项目需出具权威科技信息机构的查新报告(国内查新),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有申请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意向的申请人请尽早与我校图书馆或其他权威机构联系,以便及时取得查新报告,顺利完成项目申报。
3、申报材料由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分配名额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形成项目申报汇总表,纸件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请于2011年7月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送交科研院:
附件:附件1 河北省高等学校_自然科学_重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2 河北省高等学校_自然科学_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3 河北省高等学校_自然科学_指导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