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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教学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作者:燕山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1-09-26 00:00  点击量:

燕山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
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该具备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的能力。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如下。
1、两年半毕业要求
满足下列要求之一者,可以申请两年半毕业。
(1)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视同一作)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被SCI、EI和ISTP收录的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1篇。
(2) 由于参与涉密科研项目而不能发表论文的研究生,提交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达到核心及以上期刊(含燕山大学学报)的质量要求,且符合保密条件。
2、三年毕业要求
满足下列要求之一者,可以申请三年毕业。
(1)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视同一作)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被SCI、EI和ISTP收录的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1篇。
(2) 提交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并通过,且学科对研究生课题实验结果考核通过。
二、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
在满足学校要求博士研究生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EI或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三、各学科规定
学科在执行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规定的基础上,可以自行规定具体的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和学院要求。

四、起始实行日期
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和2011年9月1日起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施执行,解释权归属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