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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教学周

关于申报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燕山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发布时间:2012-06-12 00:00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河北省科技厅已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开始受理201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院申报组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受理项目类别
本次集中受理的项目包括:科技支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应用基础研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普原创资金等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明确了申报的总体要求,公布了各类计划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请各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中申报须知部分和各专项计划具体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准备申报材料(有些项目类别需提交合作协议等材料)。
三、限项要求
1、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组前三名成员,最多同时承担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1项非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只能承担1项重点基础研究项目。
3、拖期未验收项目组成员第一名不得参与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4、科普项目、工作推动类项目不列入项目组成员限项查重范围。
5、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6、申请2013年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受上述第2条限制。
(截至指南发布之日,尚未提交验收证书的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各位老师请仔细阅读《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办公室,科研院将给项目申请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8057039;(2)电子邮件:请下载《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用户申请表》(附件3),填写完整后发至kyk@ysu.edu.cn。
2、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请人登录”,登录后请首先将各项信息完善;然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选择要申报的计划类别,填报时请准确选择“指南代码”,选择错误将无法受理。(建议使用IE8浏览器)。
3、申请人填报过程中请随时进行“保存”,但不要点击“提交”,一旦提交申请书内容将无法修改。
4、6月28日,各位老师将纸质版申请书(一份、双面打印)送到信息馆308;

5、6月29日—7月4日学院对本学院的申请书进行学术评审;

6、7月5日—6日学校及学院对本学院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7、7月7日—8日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8、7月9日科研院审核并提交到归口管理部门。
9、7月10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提交到科技厅。
10、7月10日下午5:30之前,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后请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反馈意见和申请书状态,待科研院提交后方可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式2份,重点基础研究项目一式5份,其他类别项目一式3份均上交到各学院科研科。
11、申请人请登录“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申报计划”,选择申报的类别,填写相关内容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最终版的申请书电子版,同时将申报成员添加完整。
12、7月11日上午11点前请各学院将申请书和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燕山大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汇总使用)》一起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五、特别提示
1、根据指南要求,科技支撑计划中工业类项目应以企业为承担主体,大学、科研院所牵头申报此类项目,需有企业作为协作单位联合申报,并提交合作协议。
2、项目组成员中有校外人员参加的视为有合作单位,有合作单位的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请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人尽早完成申请书填报工作,做好申请书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盖章事宜。
3、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如果1小时内无操作,系统会自动断开,数据将丢失,因此请申请人在填写过程及时保存申请书,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
4、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在三年内将杰青申报限制年龄由45岁调整至40岁,具体调整方案:2013年度依然是45岁以下,2014年度43岁以下,2015年度40岁以下。请有申报意愿的即将超过申报年龄的申请人应按照上述年龄要求,选择在2013年、2014年申报项目,以免耽误申请。
5、欲申报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下载《申报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所需文件》(附件4),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后填写申请书。
6、此次申报有些项目类别实行限额申报,目前归口管理部门名额分配方案尚未确定,请欲申报的老师先填写申请书,待归口管理部门分配给我校名额后,及时在校园网发布。
7、科技厅近日发布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拖期未验收科技计划项目处理工作的通知》,拖期未验收的各类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在2012年6月30日前不能完成验收的,将予以撤销,并按《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请相关老师抓紧做好验收工作。




附件:附件1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2 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附件3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用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