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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教学周

关于评选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发布时间:2017-10-25 00:00  点击量:


院属各班级: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10%;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3.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不超过学生班级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详见《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附件1)
三、评选说明
1.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均需填写相应的《先进个人评审表》(一式二份,纸质版,附件2)。
2.申报先进班集体需填写《申报先进班集体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
3.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需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进行,因条件不符合标准落选者,名额作废,不再增补;在评优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学院参加评选。
4.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须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班级组织民主评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申报先进班集体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答辩。
5.请各辅导员于10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至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学生科。
6.按照学院评审程序入选的院级优秀先进集体和个人,作为评选校级优秀的参选对象。
7.特殊说明:对学院有重大贡献或有突出事迹的学生,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并通过,可获得评优资格。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附件1: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 (1).doc
附件:附件2:先进个人评选表.doc
附件:附件3:申报先进班集体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