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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教学周

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科  发布时间:2023-05-15 17:52  点击量:


一、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审核结果另行发布。

二、考核安排

1、考核安排

线下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专业

时间

地点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

2023521

上午8:30

西校区实训楼4号楼401

2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学位)

2023521

上午8:30

西校区实训楼4号楼402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2023521

上午8:30

西校区实训楼4号楼407

2、考核内容及要求

1)专业能力考察:考生在2023519日上午9时前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论述给定主题的内涵、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重点指出该主题领域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科学技术问题,并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总数量不少于20篇,其中包含一定数量英文文献)。提交方式:Word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如:光电信息工程-张三,以“博士入学研究报告”为主题,发送至xykyk@ysu.edu.cn,各专业题目见下表:

序号

专业

题目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

海洋科学中的光学和光子学技术及应用

2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学位)

人工智能在信号处理或通信中的应用及未来发展趋势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ChatGPT为代表的内容生成式AI的关键技术及未来发展趋势

考核对象及满分分值:普通招考考生(50分)、“申请-考核制考生(50分)。

2)综合面试: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工作业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生准备大约5分钟的PPT进行自我介绍,全面展示本人教育经历、主要学业成绩、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在攻读博士期间拟进行的研究工作及理由等。

考核对象及满分分值:普通招考考生(50分)、“申请-考核”制考生(50分)、硕博连读考生(100分)。

三、其他事项

1、满足报考条件的普通招考考生,需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2和科目3进行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测试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

2、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电话。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