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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教学周

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2023年6月1日)

作者:科研科  发布时间:2023-06-01 12:03  点击量:



一、考核安排

1、考核安排

线下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专业

时间

地点

1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

202363

下午3:00

西校区实训楼1号楼312

2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202363

下午3:00

西校区实训楼1号楼429

2、考核内容及要求

1)专业能力考察:考生在考核时提交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论述给定主题的内涵、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重点指出该主题领域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科学技术问题,并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总数量不少于20篇,其中包含一定数量英文文献)。提交方式:打印五份,考核时交给考核小组秘书各专业题目见下表:

序号

专业

题目

1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

海洋科学中的光学和光子学技术及应用

2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ChatGPT为代表的内容生成式AI的关键技术及未来发展趋势

考核对象及满分分值:普通招考考生(50分)、“申请-考核制考生(50分)。

2)综合面试: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工作业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生准备大约5分钟的PPT进行自我介绍,全面展示本人教育经历、主要学业成绩、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在攻读博士期间拟进行的研究工作及理由等。

考核对象及满分分值:普通招考考生(50分)、“申请-考核”制考生(50分)、硕博连读考生(100分)。

二、其他事项

1、满足报考条件的普通招考考生,需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2和科目3进行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测试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

2、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电话。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61